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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屋被拆补偿该如何分配?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4-10-31 | 浏览:595次 ]


  父母房屋被拆补偿该如何分配?

  我们兄妹三人,父母过世时留下的5间老宅去年被拆迁,由于大哥在父母身边,我俩在外地上班,父母在世时说他们逝世后给大哥留2间。开发公司拆迁时和大哥签订了协议,将补偿款全部给了大哥。我和二哥认为也有我们的一份,找拆迁公司理论,公司认为,他们已支付了补偿,让我们自行协商分配方案,大哥认为房子他一直实际使用,协议是和他签的,与我们没有关系。请问:父母房屋被拆补偿该如何分配?我应该向谁主张权利呢? 许女士

许女士:  

《继承法10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5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27条又规定,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据此,我们认为,你父母在世时说他们逝世后给大哥留2间,可以认为是父母的遗嘱,按照遗嘱优先原则,该2间房应归你大哥所有,该2间房的拆迁补偿也应归你大哥所有。其余3间房子,父母没有遗嘱,对没有遗嘱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即继承人均有分。拆迁公司作为开发单位,应当与所有继承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才是妥当的。拆迁公司仅和你大哥签订协议的做法是不妥的。由于你大哥是实际占有人,你和二哥不在当地,这种合同瑕疵时有发生,这种情况下,你大哥签订协议的身份,只能认为他仅是该产权补偿事宜处理的代表,并不意味着是对他一人的补偿。你大哥认为他是房屋实际使用人,协议是和他签订的,补偿款和你们无关的观点是与法律规定不符的。由于补偿款已全部支付给你大哥,你有权要求你大哥返还给你和二哥应得的一份。国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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