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律师:
今年年初,我母亲突发脑溢血去世,我们在整理遗物时,在母亲的衣柜里发现一张银行卡。经查询,该卡是以我小妹名义办理的,存有 8万余元活期存款,我小妹既不知道存款的密码,也说不清楚卡中存款的数目,但她认为既然母亲是以她名义存的款,就认为该存款系母亲特意赠与她的财产。而我们其他姐妹认为,由于小妹在母亲身边,母亲以小妹名义存款属正常,该存款显然是母亲的财产,应该人人有份,但母亲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请问,该存款该归谁所有?
律师解答:
银行卡是银行凭以办理储蓄业务的一种信用凭证,银行卡在法律意义上是表明存款人与金融机构间存在存款合同关系的重要凭证,其性质属于合同凭证。根据我国实行存款实名制的规定,若没有特殊情形,银行卡的户主即是银行卡的所有人。但本案中,你母亲虽将 8万余元存款以你小妹的名义存入银行,但未将银行卡交给小妹,也未告之小妹,银行卡和密码均由老人自己保管,故说明该财产归母亲所有和控制,赠与的说法因缺少赠与的有效要件不能成立。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这笔 8万余元存款不属于赠与物,因你母亲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故应当作为老人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按法定顺序继承。
以上法律问题由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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