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4-11-01 | 浏览:1330次 ] |
租车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将自己的帕萨特轿车租给田某使用,约定租期为6个月,租金每月1000元。租赁期限届满后,我要求归还轿车,但田某避而不见。后经我了解,田某由于拖欠赌债将我的车抵押给了债主,我多次要求归还车辆,田某以没钱车不能取回为由不予理会。请问,田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律师解答: 《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235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你与田某签订了租赁合同,田某合法使用、保管你的车辆并无不当。在租赁期届满后,田某明知该轿车系他人所有,自己既没有所有权,也没有处分权,却以拖欠赌债为由擅自将车辆抵押给他人,对你避而不见。在你了解情况后,任然不予以解决,导致你的车辆不能取回。我们认为:田某主观方面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行为上有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事实,且数额较大,拒不交还。该行为符合我国刑法侵占罪的构成要件。田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侵占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你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田某刑事责任和赔偿你经济损失。
以上法律问题由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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