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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无钱还债将财产赠与他人,债权人怎么办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4-11-01 | 浏览:769次 ]

债务人无钱还债将财产赠与他人,债权人怎么办
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3年3月朋友刘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向我借款25万元,约定一年偿还。还款期限到后,我数次向刘某催要,他总是以生意亏损无钱偿还为由一拖再拖。前几天,我偶然得知,刘某将他自己所有的一套价值20万元左右的门面房赠与给了他女儿。得知此消息后,我立即找到刘某并提出其尚欠我的债务未还,不能将门面房无偿赠与他人,但刘某对我提出的要求置之不理,现在房产已经过户到他女儿名下。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据此,我们认为,刘某在无钱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将房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存在主观恶意,该行为已经危害了你的合法利益。你可以在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刘某无偿赠与房产给他女儿的行为无效。


以上法律问题由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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