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义务支付我上大学的费用吗 |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4-11-01 | 浏览:924次 ] |
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 我今年19岁,去年考入西安一所高校。父母在5年前离婚,我跟随母亲生活。由于母亲身体不好,无力支付我上大学期间的费用,无奈之下,我要求父亲支付却遭到拒绝。我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请问父母有义务支付我上大学的费用吗? 律师解答: 按照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如何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伱已年满十八周岁,属成年人,你在读大学,是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目前父母没有向你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义务,你通过诉讼方式要求父母支付上大学费用的请求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虽然父母为子女支付大学学费仍是我国传统观念,现实中也比较普遍,但它已不是一种法律义务。每个家庭的经济情况差异很大,是我们必须客观面对的现实。希望你增强独立和自强的意识,通过助学金、勤工助学、申请助学贷款或向亲属借贷方式来完成学业,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采取其他方式接受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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