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帮工被他人撞伤,责任谁应承担? |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4-10-31 | 浏览:1006次 ] |
无偿帮工被他人撞伤,责任谁应承担? 国文律师: 我表哥2011年8月修建新房叫我去帮忙。在买好建筑材料返回途中,我被一辆货车撞伤,因腿部骨折而住院。请问,谁应赔偿我的损失? 吴先生
吴先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是指帮工人自愿或应被帮工人之邀请,为其提供劳务,并按被帮工人的意思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某项工作的行为。你表哥盖房,你为其帮忙,形成帮工与被帮工的关系。在帮工过程中你因交通事故受伤属于“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情形。对此,你有权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要求货车方承担赔偿责任,若货车方不能确定或没有赔偿能力,致不能按照法律规定赔偿你的全部损失,你也有权要求你表哥按照法律规定予以适当补偿。 国文律师 宝鸡市中小企业法律维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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