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

秦轩问答


失业保险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0-04-02 | 浏览:346次 ]

失业保险是我国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资金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人社部失业保险司有关做好政策宣传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失业保险政策,围绕失业保险待遇、稳岗返还、技术技能补贴等内容,让您对失业保险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





Ø 问:

哪些企业不能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ü 答:

下列企业不能申请企业稳岗返还:1.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2.严重失信企业;3.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

Ø :

我省企业稳岗返还的标准有哪些?

ü 答:

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二是深度贫困地区,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三是属于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的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80%。

Ø 问: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ü 答:

2020年度,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4.参保人数在30人以上、面临生产经营暂时性困难且恢复有望、2019年第四季度以来连续亏损2个季度以上的企业。

Ø 问: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标准有哪些?

ü 答:

国家规定,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我省2020年的稳岗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确定。

转自:宝鸡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JF7lYDyzetFbAQfKjrqKGA

编辑人:谭瑞华



做人如秦,做事如轩。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勤勉尽责,专业精通。多元宽容,务实创新。

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

地址:陕西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科技大厦三楼

咨询电话:0917-3318989、3809991

13571710013、1320920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