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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趣味丨与亲属有关的法律都收了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5-01-11 | 浏览:652次 ]

法趣味丨与亲属有关的法律都收了(赶快收藏吧)

2014-09-14 我们都是法律人

  • 来源:梅森律政 作者赐稿
  • 作者:周茂群律师团队

父母,永远给予我们无私的爱。子女,我们永远为之牵挂;同胞手足,总是施予彼此最仗义的关怀;祖孙之间,天生的尊敬和亲爱。还有团结友爱的叔伯姑舅姨,和堂表亲这群可以亲密玩耍的小伙伴,在长辈的亲属纽带下带来的大家庭的和谐气氛。这就是亲属的意义。其实,亲属除了给我们带来天伦之乐之外,也还有法律上的责任和关怀。

亲属到底是怎样的社会关系?亲等是怎么回事,怎样计算?亲属关系在法律上有什么意义?梅森律政公众平台本期的“法趣味”栏目就亲属问题,给大家简单谈谈。

目录:

亲属是什么

我国传统上的亲属分类

配偶、血亲和姻亲

直系和旁系亲属

什么是亲等,如何计算

亲属在法律上的意义

婚姻法上的意义丨继承法上的意义丨民法通则上的意义丨侵权法上的意义丨刑事诉讼法上的意义

“法趣味”问答


亲属是什么?

亲属,有生物学意义上的亲属与法律意义上的亲属之分,即广义和狭义之分。

生物学上的亲属,即广义的亲属,是指以两性和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亲属,不包括拟制血亲,它上下各代延续无穷、范围很广。

法律意义上的亲属,即狭义的亲属,是指法律承认并规定其权利义务的亲属,仅包括一定范围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亲属,其范围不可能无限扩张,故其在血缘上的范围较之生物学意义上的亲属要窄。但法律意义上的亲属还包括因收养、再婚而形成的拟制亲属。

我们今天要讲的就是法律上的亲属,如果要定义,那么亲属就是: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我国传统的亲属分类

在中国古代,亲属的分类一般以男性为中心来划分亲属类别。他们分为宗亲、外亲和妻亲。

宗亲,是指源自同一祖先的男性血亲及其配偶、未出嫁的女性血亲。其无论直系旁系,都是宗亲,范围非常广泛,其亲属范围甚至可到上下九代,固有“祖宗十八代”的说法。父母、祖父母、曾祖、高祖、堂祖父、族曾祖、族高祖、兄嫂弟媳、堂兄嫂弟媳、儿媳、孙媳、堂兄弟的堂兄弟的堂兄弟……都是宗亲。所以因宗亲关系生成的宗族,是一股很庞大的社会力量。小编在农村长大,看到过两姓纷争恶斗的场面,双方汇集宗亲千余众,来调解的县委书记看到这样的场面,都不禁冒冷汗。

外亲,是指母亲的血亲及其亲属、出嫁女儿及其配偶、出嫁女儿配偶的血亲等。外亲的亲属范围是比较窄的,比如,母亲方面的亲属只及上下两代,只有外祖父母、舅(妈)姨(夫)和舅姨表兄弟姐妹才算是亲属。事实上,亲情范围并没有这么窄,现实中大多数人都非常尊敬和孝顺不在亲属范围内的曾外祖父母。

妻亲,是指因与妻成婚而产生的亲属。一般包括如妻子的父母(岳父、岳母);妻子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妻舅:妻兄(大舅子)和妻弟(小舅子)、大姨姐和小姨子、连襟);妻之兄弟姐妹的子女(内侄、内侄女、姨甥、姨甥女)等。

这基本就是中国古代的亲属分类,这种分类形成的亲属观念,至今仍然存在于并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但我国现在认同的存在法律联系的亲属分类,与传统的亲属分类是有区别的。我国现在的亲属分类基本采用世界上比较通用的罗马法亲属划分法。

配偶、血亲和姻亲

我国法律已经摒弃了古代亲属分类的方法,基本遵循国际通行的亲属分类方法。一般认为,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是不是亲属?这个问题在法律界是存在争议的,有人认为,配偶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产生的基础和源泉,但他(她)并不是亲属的本体。配偶既不能列为亲系,也无法确定亲等,所以配偶不是亲属。比如德国、瑞士等国家就不把配偶列为亲属。另一种观点是,亲属应当包含配偶、血亲和姻亲。因为配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全是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况且,连姻亲,即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都列为了亲属,配偶却不算亲属,确实不合理。日本的民法典就将配偶列作亲属。那么在我国,配偶是不是亲属呢?虽然我国没有统一的民法典,对亲属的定义和范围做规定,但参见散落在各法律法规中关于亲属的规定可知,配偶当列亲属范围。

除却配偶,一般来说,亲属分类都以己身(自己的意思)为基准,将亲属分为血亲和姻亲。血亲,一般来说就是跟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比如父母、姊妹、堂表姊妹等等都与自己有血缘上的联系,都是血亲。当然,法律也规定了不存在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如依收养关系产生的父母和子女,他们在法律上享有和履行与血亲等同的权利义务。


1:你上下三代的血亲(无论你是男是女都适用)

姻亲,则是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以及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有点绕,举几个例子就明白了,嫂嫂的是血亲的配偶,小舅子是配偶的血亲;连襟是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我国民法中虽没有姻亲的概念,但也不排除姻亲在某些情形中具有法律意义,比如,继承法就有关于部分姻亲可继承财产的规定;公法方面,公务员法中,规定了近姻亲的任职回避义务。具体我们后面会讲。

直系和旁系亲属

什么是亲系:直系和旁系亲属

直系亲属就是与己身或配偶有直接血缘联系的血亲,如亲子之间、祖孙之间是直系血亲关系;翁婿之间是直系姻亲关系。旁系亲属就是指与己身或配偶有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及其配偶,如兄弟姊妹是旁系血亲,姐夫、嫂嫂、连襟是旁系姻亲。

什么是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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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上下三代血亲的直系和旁系划分

没办法了,这是一个严谨的问题,所以小编只能用严谨但有些晦涩的语句来定义了:直系血亲,即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之血亲。也就是说,在血缘上,没有他们就没有你的这些人,和没有你就没有他们的那些人,都是你的直系血亲。往上,父母、(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外)高祖父母……往下,子女、(外)孙子女、(外)曾孙子女、(外)玄孙子女……都是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即非直系血亲,而与己身出于同源的血亲。与旁系血亲的关系,粗鄙的讲就是,没有他们也可能会有你;没有你也可能会有他们。你不从他们那里获得血缘,他们也不从你这里获得血缘。如,兄弟姊妹与你一样,都源于父(或/和)母的血缘,无论同父异母还是同母异父,他们是旁系血亲;叔伯和你有同源的血亲,即你的祖父母,所以叔伯是旁系血亲。舅姨和你有同源的血亲,即你的外祖父母,所以,舅姨也是旁系血亲。以此类推,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都是旁系血亲。

什么是亲等,如何计算

亲等就是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单位。亲等数越小,亲属关系越亲近,亲等数越大则亲属关系越疏远。亲等的计算,世界上通行的计算方法有两种,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和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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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你和你叔,你和你表妹的亲等

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直系血亲的亲等计算方法是,己身不算作一代,从己身往上或往下数,以一世为一亲等。如父母是自己的一亲等直系血亲,子女也是自己的一亲等直系血亲;(外)祖父母是自己的二亲等直系血亲;(外)孙子女也是自己的二亲等直系血亲。旁系血亲的亲等计算法是,己身不算作一代,从已身数到同源的直系血亲,再由同源的直系血亲,数到与之计算亲等的血亲,以其总世数为亲等数。如,兄弟是旁系血亲二亲等,算法是,从你往上数到同源的血亲即父母一代,为一亲等;再由父母往下数到兄弟这一代,又是一亲等,二者相加,得二亲等。所以兄弟是二亲等旁系血亲。叔伯姑姨舅都是旁系血亲三亲等;同祖父母的堂兄弟姊妹、同外祖父的表兄弟姊妹都是旁系血亲四亲等。

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直系血亲的亲等计算法与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是一样的。旁系血亲的计算不一样,首先,从己身往上数到双方最近的同源直系血亲,再从对方往上数至双方最近的同源直系血亲,如果二者与同源直系血亲的世代数相同,就按该世代数作为亲等数;如果不同,则按距离同源直系血亲较远的世代数作为亲等数。比如,叔叔是二亲等旁系血亲。因为从己身往上数到双方最近的直系血亲(即祖父),有二世代,是二亲等;从叔叔数到祖父,只有一世代,是一亲等。己方到同源直系血亲的代数较大,所以采此世代数为亲等数,所以叔叔是二亲等旁系血亲。

我国没有亲等概念,也就没有计算亲等的方法。但如何计算亲属的亲疏关系,我国自有一套方法,称“世代计算法”。它描述亲属亲疏远近的词汇叫“几代以内的某系血亲”。因为没有亲等,直系血亲没有计算的必要。法律术语中,直接使用“直系血亲”或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等,并不会称“几代几代内直系亲属”。“世代计算法”主要用于计算旁系血亲的亲疏关系,旁系血亲分为“多少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这种计算方法是,己身为一代,往上数父母为一代,(外)祖父母为一代,以此类推;或往下数子女为一代,(外)孙子女为一代,以此类推。与要比较的旁系血亲,谁与最近的同源血亲隔得远,就按他与该同源血亲的代数作为计算旁系血亲的代数。比如,己身与兄弟,最近的同源直系血亲是父母,父母与己身和兄弟都是两代,所以兄弟是“两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比如,己身与叔伯,最近的同源直系血亲是祖父母,己身与祖父母的代数是三代,叔伯与祖父母的代数是两代,己身与同源直系血亲隔得远,所以按三代计算,叔伯是自己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己身和同祖父母的堂兄弟姊妹、同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姊妹,与最近的同源直系血亲,即(外)祖父母相隔都是三代,所以他们都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这种计算方法,多代数内的旁系血亲当然包括少代数内的旁系血亲,所以兄弟姊妹是两代内旁系血亲,其当然也是三代内、四代内的旁系血亲。如,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结婚。兄妹作为二代内旁系血亲,当然包含于三代内旁系血亲,不可结婚。

亲属在法律上的意义

亲属关系,在法律上有特别的意义,因为很多法律权利和义务都因亲属关系而产生。

婚姻法上亲属的意义

1、结婚禁止性规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结婚。由此可见,直系亲属不论相隔多少代,都不得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不得结婚,即叔侄、甥舅、甥姨、姑侄、姊妹以及共(外)祖父的堂表姊妹之间不得结婚。

2、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3、亲子之间的权利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4、隔代直系血亲之间的权利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5、旁系血亲之间的权利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6、拟制血亲的相关规定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继承法上亲属的意义

1、法定继承的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2、法定继承规则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拟制血亲的继承权利

继承法所称子女,除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外,还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父母,除生父母外,还包括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5、姻亲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通则上亲属的意义

1、近亲属的范围

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监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

3、申请宣告失踪、死亡的问题

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侵权责任法上亲属的意义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侵权案件中,被害人有被扶养人的,侵权人应当支付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刑事诉讼法上亲属的意义

1、近亲属的范围

刑事诉讼法上所称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2、近亲属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担任其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即委托律师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被害人的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证人的近亲属有权获得司法机关的人身保护。

被刑事拘留人,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侦查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除无法通知的以外,侦查机关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近亲属有权身亲变更强制措施,如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近亲属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享有作证豁免,即不得强制要求他们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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