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简介
发布时间:2014-03-11
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王掌才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负责人事、财务、法制工作,主管办公室、法制科。
副 局 长: 王 伟 分管药品和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扶贫帮困、工青妇、计生等工作;主管药械监管科;联系包抓蟠龙镇、群众路街道办事处、西关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管所。
副 局 长: 杨拴众 分管 分管生产流通领域食品、乳制品、饮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负责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安全监管;分管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主管食品安全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生产加工监管科);联系包抓金河镇、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中山西路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管所。
纪 检 组 长: 梁红星 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精神文明、行政效能、党务、综治、信访等工作;主管餐饮监管科;联系包抓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陈仓镇、硖石镇、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卧龙寺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管所。
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13-03-21
1、办公室
(1)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以及其他涉及全局性重大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2)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综合性文件及重要报告的起草、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
(3)负责局机关的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工作;
(4)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5)组织建立业务信息系统,承担统计、综合信息管理和行政后勤工作;
(6)负责机关车辆管理、保养和日常维护等行政后勤工作;
(7)负责药品零售企业资格核准、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GSP”认证申请并组织验收;
(8)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10)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
2、药品监督科
(1)负责对辖区内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
(2)对本辖区内保健品、化妆品的进行监督管理;
(3)组织开展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有关的举报投诉的查处工作。
3、食品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健全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2)组织本辖区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与食品安全有关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3)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本辖区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4)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开展本地区有关食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5)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和安排做好联合督查、重大活动的组织等日常工作,协调区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区食品药品稽查队
职责:
(1)负责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辖区《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验收、办理等工作。
转发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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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06-13 新闻来源: 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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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食药监发〔2014〕182号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转发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高新分局:
现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陕食药监〔2014〕4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局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印制、发放和管理工作。市局要求,从2014年7月1日起,新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一律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格式。新证目前正在印制之中,请各县区及时报送所需数量及工作联系人名单(联系科室: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科,电话:3851832),根据需要量领取使用。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实行全市统一编号。许可证编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编制规则》(GB-2009)(工商办字〔2009〕158号)执行。许可证编号由17位字母及数字本体码和1位数字校验码组成,从左至右依次为:SP、6位首次发放机关码、2位年份、1位主体性质码、6位顺序码、1位数字校验码。6位首次发放机关码是指各县区发证机关的代码,现分配为:金台区610301,渭滨区610302,陈仓区610303,凤翔县610304,岐山县610305,扶风县610306,眉县610307,陇县610308,凤县610309,千阳县610310,太白县610311,麟游县610312,高新区610313。2位年份是指市场主体首次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年份的后两位,如2014年,取后两位“14”。 主体性质码是指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1表示企业,5表示个体工商户,8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6位顺序码是指按照先后次序为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市场主体所分配的顺序号。校验码用于检验本体码的正确性,采用GB/T 17710-1999中的规定的“MOD 11,10”校验算法。
三、各县区局要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市局将认真研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加强食品流通监管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不断规范全市食品流通市场秩序,提升监管水平,确保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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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须知
2014-02-22 15:14:53 来源: 作者: 【大 中 小】 浏览:634次 评论:0条
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须知
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 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经营场所平面图并附文字说明);
· 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 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宝鸡市渭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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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如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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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从业人员要到当地的卫生防疫部门抽血化验办理个人健康证,7天左右,费用100元左右,如果是小型的超市商店,负责人办一个就可以了,如果是大型的最好主要的骨干都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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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一个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房东签订租房协议(自有住房提供房产证),留下房产证的复印件,房屋产权证上不是商业用房的,要到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一个住转商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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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工商部门审核一个名称,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经营者持身份证复印件、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除了上面三项外还会要求提供下面六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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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最好都是经营者本人,大型企业可以分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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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清单内容一般为柜台、称重设备、冰柜、货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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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内容一般为经营设备、工具在室内的放置位置和收银台、通道的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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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活动场所周围环境图(周围环境图为经营场所所处的具体位置在什么路,左右邻居、马路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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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活动场所平面布局图(平面布局图的内容为店内收银台,百货区、食品区、酒水区等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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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者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这二项内容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经营者复制后打印出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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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九项内容准备好后,报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会到经营场所用打分的方式现场核查,通过后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注意事项: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都应当是使用A4纸,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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