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中是否包含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 |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20-04-24 | 浏览:606次 ] |
最低工资标准中是否包含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
引 言
受疫情影响很多企业不能按时开工,人社部发布文要求停工期间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或生活费。于是,最低工资及生活费是否包含劳动者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就成了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但因为各地区规定不统一,很难有人能给出确切答案。本文搜集、整理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及停工期间支付生活费的规定
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该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上述文件关于用人单位停工期间的工资及生活费发放的规定并非人社部为应对此次疫情的首创,早在1994年,原人社部颁布的劳部发〔1994〕489号文及劳社厅函〔2003〕257号对此就有明确规定,前后一致,并无冲突。
二、从确定方法上看,最低工资应当包含社保和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也即最低工资标准是“应发”而非“实发”
《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三、实际执行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相同
需要说明的是,因为最低工资标准是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和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最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所以导致各地在确定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具体有三种: 第一种: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的地区
很多省份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的项目中都有“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这一项。需说明的是,此处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指的不是社保费,社保费不是保险待遇,公积金费用也不是福利待遇。
第二种: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的地区
综上,山西省规定的最低工资不包含项目中把劳动者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和公积金解释为“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这应该是错误的理解。社保费是社保费,社保待遇指的是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报销)、失业保险待遇(失业金)、工伤保险待遇(伤残补助、医疗补助等)、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等)和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社保费和社保待遇是两个概念。
第三种:公布两个标准的地区
四、停工期间单位支付的生活费是否包含社保个人应承担部分
转自稼轩律师公众号
编辑人:闫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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